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加能站无线AP实施更正公告2
发布时间:
2025-06-30 10:34
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加能站无线AP实施
更正公告2
现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加能站无线AP实施的询比采购公告内容作以下更正:
原询比采购公告的第三项第一条要求供应商具备:“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: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。”
现更正为:“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。”
其他内容不变。
特此通知!
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
贵州弘悦瑞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5年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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