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加能站无线AP实施更正公告2

发布时间:

2025-06-30 10:34

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加能站无线AP实施

更正公告2

 

现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加能站无线AP实施的询比采购公告内容作以下更正:

原询比采购公告的第三项第一条要求供应商具备:“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: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。”

现更正为:“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。”

其他内容不变。

特此通知!

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

贵州弘悦瑞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2025年6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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